舒兰市供电公司全面推进“小微权力”专项治理



在治“四风”、树新风专项行动中,舒兰市供电公司把乡镇供电所“小微权力”作为治理重点,通过自查互查、专业检查、供电所巡视巡察,真正把“监督触角”延伸至基层供电所的“神经末梢”。



该公司把治“四风”树新风、“三指定”专项警示教育作为应变局、开新局的切入点,成立公司“小微权力”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常态指导分管领域业务部门发挥监督主体作用,形成治理合力。在供电所“厂务公开栏”上公布“小微权力”清单和关键业务领域“微腐败”表现形式。设立监督信箱和举报电话,依托职工诉求中心搭建内部柔性监督通道。盯紧关键岗位,聚焦关键环节,利用微信群定期下《典型案例警示教育集》,在关键时间节点提前下发廉政提醒。建立16个《乡镇供电所所长廉政档案》,将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以及纪律审查、廉政审核内容纳入个人廉政档案管理。公司党委成员还深入党建联系点,以讲廉政党课的形式,用身边的典型案例为警示,以案明纪、以纪为鉴,开展“小微权力”廉政教育,形成“全员可控、业务在控、事事能控”的治理工作氛围。



舒兰市供电公司还充分运用党员评议、内部巡察、绩效考核等管理手段,由该公司纪委牵头组织相关专业部门业务骨干对乡镇供电所进行监督检查。以党内监督引领业务监督,使监察部门的“再监督”与业务部门的“协同监督”互推互促,从而有效防控了可能出现的“微腐败”现象。

据悉,在2021年度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行风“三维评价”工作中,舒兰市供电公司十项指标满意度同比上升4.8%,吉林地区排名第一。(刘宪攀)


责任编辑:刘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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